厦门政采-竞争性谈判-ZC2024-805-1-气体检测仪等零星设备采购-成交公告
(招标编号:ZC2024-805-1)
一、中标人信息:
标段(包)[001]气体检测仪等零星设备采购:
中标人:厦门宏泰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中标费率:91.25%
二、其他:
1、成交供应商:厦门宏泰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,地址:中国(福建)自由贸易实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1273号1号楼9单元,收费比例为91.25%;不含税总报价为人民币:壹拾柒万叁仟壹佰零玖元玖角壹分(¥173109.91),含税总报价为人民币:壹拾玖万伍仟陆佰壹拾肆元壹角玖分(¥195614.19),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:13%;交货时间:接招标人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,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完毕交付使用。
2、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缴纳方式(以每个合同包一年合同期的含税中标金额为读取基数):(1)1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按照《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》(厦采协指[2020]3号)收费标准进行计取;(2)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《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》(厦采协指[2020]3号)收费标准的80%进行计取,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;(3)单合同包项目代理服务费不超过6万元;多合同包(片区)项目,单个合同包(片区)代理服务费不超过3万元。
以下为厦采协指[2020]3号收费标准:
中标(成交)金额 (万元) |
收费费率 |
||
■货物类 |
□服务类 |
□工程类 |
|
100以下 |
1.5% |
1.5% |
1.0% |
100-500 |
1.1% |
0.8% |
0.7% |
500-1000 |
0.8% |
0.45% |
0.55% |
1000-5000 |
0.5% |
0.25% |
0.35% |
(4)上述标准计取的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,按2000元收取。
(5)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,以转账、电汇、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。
3、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总金额:2934.21元。
4、未成交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前往我司领取落标通知书,同时凭退还保证金申请书原件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。
5、评审专家:陈荣忠(组长)、王大唯、徐文晓。
6、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:
账户名称: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
账号:129500100100292470
财务部门联系电话:0592-5908009
三、监督部门
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/。
四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水务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莲亭路845号
联系人:黄工
电话:0592-7887520
电子邮件:/
招标代理机构: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
联系人:周新纬、钟建宇
电话:0592-5900699
电子邮件:2439755955@qq.com